飛宏科技誠信廉潔宣傳                  ( Ver. 2023612)

飛宏科技企業核心

誠信廉潔一直是本公司文化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一向承諾秉持誠信從事所有業務活動。

 

合作夥伴與供應商

我們公平而誠實地對待合作夥伴、供應商、貨商及分包商,不進行歧視。我們不與可能損害飛宏聲譽的公司及個人且避免和違反法律的公司有業務往來。這些法律包括當地有關環境、僱傭、安全及反腐敗的規定。所有與協力廠商的往來必須遵守法律以及飛宏的商業行為準則。我們不借助協力廠商實施任何法律或飛宏商業行為準則所禁止的行為。

 

建立商業關係前之誠信經營評估

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避免與誠信經營者交易

應避免與涉有誠信行為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商業交易,經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象有誠信行為者,應立即停止與其商業往來,並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以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飛宏科技對供應商誠信廉潔要求

1.       絕不直接或間接向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進行任何賄賂或其他不正當行為以獲取不當的利益,包括以聯營、合作、勾結、利潤分成、唆使、脅迫或利誘等方式致使飛宏集團員工有違背其職責之行為。

2.       不提供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包含但不限於現金、有價證券、非公司制式禮品、休閒或旅遊之招待、支付憑證、通訊器材、交通工具、與直接公務無關之非低價值文化用品、其他貴重物品或其他任何可另變現或交換相近價值之物品對其私人之利益輸送。

3.       不與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進行非依公務上指定之借貸、租賃、借車、借房、經濟擔保、買賣、投資及任何非屬直接公務往來之活動。

4.       不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為賄賂的行為,不得利用代理商賄賂飛宏員工,例如通過所謂顧問公司等第三方簽署顧問合約,支付顧問費等方式,賄賂飛宏的在職或相關離職員工。

 

5.       依飛宏集團要求提供真實有效之供應商基本資料,如高級主管為飛宏集團人員之血親或配偶時,將主動以書面形式向飛宏集團聲報。不論過去或未來預計有以上情況,將主動以書面形式向飛宏集團申報。

6.       供應商應在與飛宏的業務往來過程中,堅持誠信原則,必須做到以下:

(1)    明知不符合雙方約定的品質、技術標準的產品、物料絕不提供給飛宏

(2)    絕不向飛宏推廣不符合行業發展趨勢或不符合飛宏發展方向的產品、物料而不事先告知

(3)    提供給飛宏任何形式的文件、資料、數據、陳述和口頭陳述等應保證真實、準確且無惡意捏造或篡改

(4)    嚴格遵守向飛宏做出的承諾、雙方簽署的合同、協定和備忘錄,按時提供符合飛宏要求的數量、品質之產品或服務;合理的報價,不欺詐,不做不實陳述,謀取暴利,不得串通、誘導、影響包括但不限於監理公司、監理人員在內的協力廠商於履行品質監督職責,謀取暴利,故意隱瞞應知或已知的產品或服務品質問題

7.       供應商應按飛宏要求主動申報,是否存在關聯供應商關係,以下情況下,供應商被視為關聯供應商:

飛宏現職員工是供應商的直接投資者。

飛宏現職員工,在供應商兼任職務。

飛宏現職員工的主要親屬,是供應商的直接投資者。

飛宏現職員工的主要親屬,在供應商處擔任職務。

前飛宏員工,從飛宏離職後成為供應商直接投資者或到供應商處擔任職務上述主要親屬包含:

(1)配偶和子女(2)夫妻雙方的父母、兄弟姐妹(3)以上人員的配偶。

 

8.       如有違反法律或以上事項,立即終止或解除雙方簽訂之全部或部份合約與交易,需承擔因該行為所造成飛宏集團之全部損失,並支付賄賂金額或不正當利益之二十懲罰性違約金;若其損害及違約無具體金額時,以新臺幣伍佰萬元為懲罰性違約金,飛宏集團得直接於應支付之帳款中扣除。

9.       建立反貪腐敗能力及管理體系

(1)    建立政策,由高層領導,加強員工培訓及教育,掌握實際狀況。

(2)    完備相關流程及明確責任體系。

(3)    自檢及風險預防及發生後的究責。

10.    加強自身供應商誠信廉潔管理

制定誠信廉潔相應的行為規範明確對自身供應商的各項要求;至少通過協定或其他有效方式,要求自身供應商知悉誠信廉潔要求並執行對自身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預防商業腐敗、誠信經營為主題的培訓、對自身供應商誠信廉潔遵從情況進行監控,確保及時發現問題。確保有權對自身供應商就履行協定的情況進行審查。凡遇飛宏指定供應商時,立即申報;發現自身供應商有不規範行為,立即申報。供應商就自身供應商違反誠信廉潔的行為向飛宏承擔違約責任,依據法律及協議約定向二級供應商究責。

飛宏集團舉發窗口

如果您在飛宏工作中發現任何違背誠信廉潔的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賄賂、回扣、欺詐、造假、不公正對待等問題,均可回饋給飛宏稽核室投訴郵箱:

charles_wang@phihong.com.tw

飛宏稽核室獨立運作,將對投訴人以及涉及的敏感內容嚴格保密,請附上證據、姓名及聯絡電話就會接受立案公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