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宏公告
  • 致供應商:
    越南海關要求:
    所有進口貨物需要在"紙箱 / 木箱"等產品的外包裝上標示原產地(國),
    如原產地(國) 是中國需要標示: "MADE IN CHINA", 貨物到達越南貨場後 "越南海關一定會查 "
    供應商未遵守規定發生異常,則由廠商負擔其所有異常費用(海關異常+停線工時)
    不論是交正德倉(大陸進口)或是交香港的貨物都需遵守 (訂單號碼是7開頭的) (24/10/11)
  • 系統公告: 因安全性關係,系統不在支援舊的瀏覽器
    請使用新版本的 chrome, edge, firefox 等。 (24/08/13 新增)
  • RoHS 供應商資料提交作業 (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4/07/29 更新)
  • 飛宏科技誠信廉潔宣導 (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3/06/14 新增)
  • 供應商行為準則 (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3/06/08 新增)
  • 致  供應商
    1.我司原電動車能源事業群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 於2022年9月1日起分割移轉至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馳諾瓦科技(股)公司
    2.馳諾瓦科技(股)公司有工廠二處,另設有一商貿公司,各自財務獨立,關於貴司料件交易對象,及交貨方式等,請務必跟策略採購與統購人員緊密聯繫
    3.承上, 訂單號碼區分如下:
       東莞馳諾瓦: 291*
       台灣馳諾瓦: 121*
       東莞馳諾瓦貿易: 311*
    4.原未交訂單將平行轉移到馳諾瓦科技各廠,原訂單號碼會於新訂單中備註
    5.馳諾瓦科技訂單下載網頁轉移到:  https://vkanban.zerovatech.com/
    使用方式與飛宏科技訂單下載網頁相同
     (22/08/31 新增)
  • 致  供應商 
    因近來屢有發現供應商交貨使用之回收箱包材有各類破損/變形/髒污/標籤隨意黏貼等情況,造成材料保存困難及外觀不良
    重申交貨使用包材注意事項聲明:
    注意事项
    1.严禁外包装破损,脏污,变形
    2.严禁有之前物料标签残留,及其他附着物
    3.严禁物料标签字迹迷糊,残缺及标识与实物不符
    4.严禁外包装箱及材料有雨水浸泡现象
    5.严禁来料栈板超高摆放,超出安全高度。
    6.严禁所有物料标签随意黏贴,无统一方向及位置。
    以上望各廠商務必嚴重看待遵守,若有三次以上不良情況嚴重者飛宏會取消廠商資格 !
    包裝標準置於下載區, 請參照
     (22/07/06 新增)
  • 致  供應商
        為求零件承認系統均質名稱與測試報告樣品名稱一致,請務必在申請過期報告測試之前先至飛宏系統查詢報告過期物質名稱後,再進行委外測試申請
    請務必再次確認,與第三方申請測試樣品的名稱須與系統均質名稱一致。
     (20/11/16 新增)
  • 致  供應商
        為精進管理,重申廠商於出貨時,請確實於外箱貼付無鹵及無鉛標籤。
    飛宏無鹵/無鉛標籤格式請於下載區下載。
     (20/10/30 新增)
  • 致  供應商:
    為加速供應商積極配合料件承認作業
    請供應商在收到A版的訂單就開始準備承認的相關資料 , 例: 環境物質檢測報告  
    2020/7/1起 , 在工廠採購通知B版本承認的2星期內務必上傳並且完成送樣 , 送樣請確實注意勿因樣品品質問題被退件
    3個星期內要完成承認動作, 若發生無正當理由之承認延遲, 我司將扣除未支付模具款30%
    
    B版轉C版      C版轉D版 依此類推  亦請3個星期內要完成承認動作 
    若發生無正當理由之承認延遲,, 我司將展延支付次期應付貨款一個月
    
    若供應商負責承認資料的人員有更換    也請將以上內容向新負責的人員宣導
     (20/06/19)
  • IQC 文件上傳系統,請按連結前往!! (連結網址) (20/06/12 新增)
  • 7月15日飛宏採購&財務與供應商會議宣導并達成要求如下. 請各採購轉寄飛宏,越南飛宏廠發票格式和審核內容給各供應商知悉.
    確認;供應商按原有格式添加必有內容,我司財務審核的內容需正確清晰,詳見附檔.
    
    1. 到飛宏參與開會的供應商給予2個月改善時間7-9月,2019年10月起不接受供應商造成的異常凍結INVOICE.
    2. 未到飛宏參與的開會供應商,採購宣傳後 2019年9月起不接受供應商造成的異常凍結INVOICE.
    3.針對飛宏發票的問題點和越南INV的格式請在下載區下載和了解:
    
    注意:供應商造成的凍結貨款異常,貨款延期1個月支付,針對多次未改善之供應商申請索賠扣款.
     (19/07/24 新增)
  • 針對中國供應商出口到越南飛宏.
    1.訂單開頭701***是越南飛宏訂單(請注意與東莞飛宏的區分)
    2.越南的訂單請務必及時出貨.
    3.品質宣導,因出口國外,處理時間上會久一點,請務必依品質要求提前做好管控
    4.請注意包裝方式.因出口的. 不可用收回箱等.
    5.請務必提供相關的準確的出貨資料,品質要求之相關資料(同東莞的一樣)
    6.出貨資料INVOICE和packing list 關務要求海關申報表.舉例(見申報表格式)請注意提供,不可出錯
    7.東莞市塘廈鎮貨倉地址:東莞塘廈鎮新太陽城工業城物流園C2倉(正德東南亞集拼倉)
      收貨窗口:李云華/18038387381
      集中交貨到東莞市塘廈鎮貨倉地以后報關排入越南飛宏
    8. *出口代理報關費 250RMB/票(中國出口報關代理費)
    9.越南飛宏TEL:02258831557 
      工廠地址: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安阳工业区CN5号地块
    CN5 Plot An Duong Industrial Zone, 
    Hong Phong commune,An Duong distrlct,
    Hai Phong city, Viet Nam.
     (19/04/15 新增)
  • 重申PHC IQC針對檢驗報表的新規定,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9/03/05 新增)
  • 致供應商:
    【重要宣導】即日起 , 不接收供應商剪貼式公司章的invoice (即複製公司章,然後粘貼至無蓋章的invoice上) 
    , 後續我司財務會嚴謹審核這類invoice, 如有發現將凍結貨款支付
    我司接收INVOICE蓋章可有以下3種,擇一即可:
    1.發票專用章(必需有公司全稱)   2.財務專用章(必需有公司全稱)    3.公章 (必需有公司全稱)
     (18/09/03 新增)
  • 致 各供應商:
    如有設計、製程、設備、生產地點、使用材料、型號規格或供應者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飛宏科技採購,必要時須重新送樣承認,始得變更、交貨,未通知而擅自變更者,所產生一切損失,將由賣方全數負責。 (18/07/10 新增)
  • 致供應商
    近期因飛宏內部調整 , 部分機種從東莞達宏電子有限公司 轉 飛宏(東莞)電子有限公司生產 
    因此請注意:
    (1)6/25起會有部分訂單號碼: 261*  被取消 , 改成訂單號碼: 301*, 若訂單數量太多需要對照表, 請與擔當達宏採購或策採確認 , 
     ( 請注意 : 未交訂單交期不能重新計算, 因為是轉由飛宏其他工廠廠下單給貴司 , 原訂單交期不變 )
    (2)我們會直接將與東莞達宏電子有限公司交易的供應商資料直接轉成飛宏(東莞)電子有限公司  
       若此轉換 , 貴司不能配合 , 需要改下到貴司其他指定公司, 請務必馬上通知策採
    (3)轉換期間, 請配合達宏採購的要求進行調整
    (4)再次提醒:  6/25後交期變到2020/12/31的訂單, 請先不要交貨 
     (18/06/20 新增)
  • (1)根據UL 62368-1 下列現行可收 60950 or 60065 的安規重要元件, 需要 62368-1 認可
         三層絕緣線/ 洩放電阻/ 洩放功能 IC /光耦  (跨初次級)/ IC (跨初次級)/ 高壓電阻 (跨初次級)
         因我司陸續會有機種申請 62368-1, 相關零件請務必取得 62368-1認可    以利我司RD選用
    (2)外部電源線暫時是能使用目前通用的UL認可線材, 後續也會變更需要符合IEC60227-1,請立即對應.
         電源線:電源線應符合以下法規:
        - 橡膠披覆:IEC 60245-1, HD22, UL62
        - PVC披覆:IEC 60227-1, HD21, UL817
        DC CORD,AND L/N線 歸為外部接線. 電源線路的內部及外部線材的絕緣需符合
               - 線徑大於或等於5 mm2需符合IEC 60332-1-2 and  60332-1-3 and UL 758要求。
               - 線徑小於5 mm2需符合IEC 60332-2-2 and UL 758要求。
    (3)突波吸收器:
         突波吸收器需符合IEC 61051-2 and UL 1449要求同時要有防火等級V-1以上。
    (4)電阻:
         電阻當做防護例如洩放電阻以及跨接絕緣電阻需符合IEC 62368-1要求。
    (5)電容:
          電容當做防護需符合IEC 60384-14要求。
    以上所提之零件供應商請務必符合飛宏安規要求   有任何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飛宏安規課人員
     (18/04/11 新增)
  • 致  供應商   飛宏料號末尾第3碼若為"H" 代表該料號為無鹵料       若為 "R" 為無鉛料, 請務必加強管控, 若有混料錯料, 敝司將處以重罰
                                                                     例 :  30B01019401-H00   無鹵料            30B01019401-R00  無鉛料
     (17/08/21 新增)
  • 致 供應商 達宏廠於2017/07/28 啟用Barcode 供應商取號系統 請至下載區下載使用手冊 取號系統的網頁連結 (連結網址) (17/07/26 新增)
  • 致 供應商
    為完善EOL , 及交期變更消息的通報方式完整 , 飛宏科技E化看板在貴司登錄後會轉至另一頁面通知貴司:
    (1)必須於料件EOL前12個月( 只要飛宏曾經買過 ,不管現在有無交易的料件 ) , 通知飛宏策略採購
    (2)必須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天通報飛宏策略採購是否有交期延長的料件 , 不論有無
    若是因貴司未盡通報之義務, 造成飛宏的任何損失,貴司必須負擔 
    貴司必須要確實讀取並於同意的選項確認後才能進入下載訂單的網頁中
    
    Dear Supplier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OL notification and delivery change message, Phihong E- web will redirect you to another page after you login on our supplier web page:
    1) All of EOL materials must notifies Phihong 12 months in advance (for any material that were once purchased, not limit to current material purchases)
    2) Material status or delivery delay must inform Phihong Purchasing on first working day of each month, status must be updated regardless of delay or on-schedule. 
    If your company fail to informed Phihong and result in any loss or damage, your party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loss or damage. 
    Business condition must be read and agreed before entering the page for purchasing orders.  (17/05/24 新增)
  • 致  各供應商, 為健全訂單內容, 於各訂單追加附件條款, 內容請至下載區下載 (16/09/26 新增)
  • 致 各供應商:
    客戶對於輸出貨物至美國的供應商 , 需符合海關-商貿反恐佈聯盟(C-TPAT)的安全建議 ,
    以確保供應鏈從起點到終點的運輸安全、安全訊息及貨況的流通,從而阻止恐佈份子的滲入一事,日益重視為求雙方在此項目上有共同的意識
    在此提供海關-商貿反恐佈聯盟(C-TPAT) 外國製造廠商安全標準的內容連結如下:
    (1)中文版的連結
    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fm_security_criteria_chinese_3.pdf
    (2)英文版的連結
    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fm_security_criteria_english_3.pdf
    (3)日文版的連結
    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fm_security_criteria_japanese_3.pdf
    請依據其內容及精神建立並落實貴公司的防恐機制 (16/08/02 新增)
  • 2016/8/1日開始捷迅(香港)公司倉庫搬遷,HK交貨的供應商請注意,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6/07/19 新增)
  • 飛宏 Barcode 供應商新版取號系統預計 11 月初正式上線!! 請至下載區下載使用手冊。 (12/11/01 新增)
  • 飛宏廠(含鐵松廠)barcode取號系統的網頁連結 (連結網址) (12/08/12)
  • 致 各供應商:
    目前針對高風險材質(PVC材質)修訂零件承認允收標準:
    針對DC CORD與線材部份,PVC材質必須提供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以及SCCP檢測數據報告
    [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必須有完整的組成物質(名稱及CAS No.)清單與使用比例]
    自2011/9/5(一)新送出的零件承認就必須依照此要求作業。 (12/07/02 更新)
  • 飛宏公司的無衝突金屬政策-遵循 EICC(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和GeSI(Global e-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 ) 對無衝突金屬的要求以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避免使用剛果及周邊國家之衝突金屬。
    ● 不採購不使用衝突金屬。
    ● 供應商如有使用來自衝突區域的衝突金屬,需主動告知飛宏,並提出改善方案。
    ● 如違反使用衝突金屬。除刪除供應商資格,並須負責飛宏所產生的損失。 (12/03/06 新增)
  • 自即日起,若訂單承認欄顯示為N,表示該物料尚未承認,請供應商於交貨前完成承認。若因未承認致本公司遭退貨,本公司將不負責貴供應商之損失。 (12/02/13 新增)
  • From now on, If the column of approval marked with "N", please get approval before delivery. Phihong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and all costs, losses, or damages the Supplier incurred if the goods are returned for the unapproved status. (12/02/13 新增)
  • 為了配合關務的需要,請所有國內交貨的供應商(人民幣交易),務必在當月10號前將上月的發票交到飛宏和達宏,請各供應商協力配合。 (11/10/21 新增)
  • 重申飛宏科技有限公司 2008-07-01起將禁用PFOS, 請各供應商配合執行.即日起未提出含有PFOS聲明者, 皆視為目前交易料件不含有PFOS 。 若目前交易料件仍含有PFOS,需提出文件說明經飛宏同意後才可進行交貨。 其中經電鍍的料件為高風險物料, 請各供應商需特別注意傳達到高風險物料廠商.若因廠商未告知而造成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任何損失, 將由供應商負責。 (08/07/01)

  • SONY 供應商環境認定相關資料 LIST,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 SONY SS-00259 查證網址。(連結網址)
  • SVHC高關注物質(REACH) 更新第32 批公告物質清單,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4/11/07 更新)
  • 環境管理物質的管制標準(E5 版本),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4/07/01 更新)
  • SONY SS-00259 第22 版本發行,請至下載區下載。 (24/05/28 更新)
  • 無衝突金屬承諾書與調查表(C4),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4/05/07 更新)
  •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LIST(版本G1),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4/02/07 更新)
  • 飛宏有害物質管制標準與零件承認系統操作介紹,請至下載區下載。 (22/10/26 更新)
  • PDM零件承認系統操作介紹SOP(課程教材),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2/10/26 更新)
  • RoHS綠色產品管理系統管制要點-供應商端教材_20200622,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20/06/23 更新)
  • 按海關要求出貨時候需要追加 <海外來料出貨清單申報表> 清單,資料請至下載區下載。 (17/03/16 新增)
  • 零件承認作業新增測試項目報告需求公告,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6/11/11 新增)
  • 從 2015年9月1日起所交貨必需完全無紅磷 (不存在料號問題) ,請各供應商嚴格執行,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6/06/24 新增)
  • PHG-Q3-PE11 客戶及供應商4M管理辦法-A9,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6/04/15 更新)
  • 出貨標簽使用規定,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6/02/01 新增)
  • SONY 新規部品化學物質含有情報傳達對應實施 JGPSSI 4.31 版本調查表格,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5/03/18 更新)
  • 最新SONY材料供應商一覽表和GP廠家LIST,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5/03/18 更新)
  • SONY 4M變更管理辦法 7.1 版內容發行和申請格式。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5/03/13 更新)
  • 松下(三洋)客戶端規範,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3/06/24 新增)
  • SONY環境不使用證明書格式變更,請需要的供應商到下載區自行下載。2013年5月1日檢定資料開始實施。 (13/04/10 更新)
  • 佳能的綠色物品採購標準書ver 8.1版本,請至下載區下載。 (13/03/29 新增)
  • 飛宏對系統發出的取消訂單通知聯絡如下:
    1)收到飛宏系統發出需要取消訂單的通知后,請在三個工作日内回務必回復對應的採購擔當。
    2)如果在三個工作日内未回復者,飛宏系統將視為自動同意取消,後續產生的殘材由供應商自行負責處理。 (13/03/19 新增)
  • Nokia 2013管制物質清單,請至下載區下載。 (13/01/01 新增)
  • 飛宏廠(含鐵松廠)barcode取號系統的網頁連結(連結網址) (12/08/12)
  • 供應商送貨相關規定,請務必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請至下載區下載。 (12/06/29 新增)
  • Panasonic化學物質管理等級要求第八版,請至下載區下載。 (12/05/23 新增)
  • 核心供應商評比及獎懲管理辦法發行,說明請到下載區下載。 (11/03/18 新增)
  • SONY 4種指定原材料使用變更說明和最新SONY GP廠家LIST,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0/08/07 新增)
  • 飛宏科技(股)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通知債權人相關事項。(連結網址) (10/06/17 新增)
  • SONY 機種材料檢定相關要求和規定。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10/02/01 新增)
  • 即2009-07-01起SONY所送檢的材料需填寫JGPSSI調查表,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09/10/15 更新)
  • 飛宏集團關務轉廠對帳要求及宣導,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09/05/15 新增)
  • SONY SS-00259環境不適合未然防止對應(第五報)。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09/02/25 新增)
  • 飛宏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09/02/03 更新)
  • 因導入無鹵機種,為區分故所有帶Hxx料號的材料交貨外箱需張貼無鹵標籤,特此通知並於2009-02-15日進行切換。附檔請至下載區下載。 (09/02/02 新增)
  • PHC飛宏化學室申請聯絡單。說明請至下載區下載。 (09/01/08 新增)
供應商行為準則

為確保飛宏科技供應鏈工作環境之安全、員工尊嚴受到保障與尊重、商業營運環保責任並遵守道德操守,飛宏科技制定本供應商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飛宏科技要求供應商遵守本準則,同時遵守其經營所在國與地區的法律和法規。飛宏科技也鼓勵供應商要求其下游供應商、承包商和服務提供商認同並採用本準則。

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守情況將作為飛宏科技做出購買決策考量之 一。飛宏科技期望透過與供應商的密切合作、溝通、稽核與後續評估以推動持續性的改進。不遵守本準則或不願意與飛宏科技稽核人員合作之供應商可能會導致與飛宏科技終止業務關係。

本準則中各項規定乃是以「責任商業聯盟(RBA, 前身為EICC)行為準則」為藍本,並參照「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及其他國際間普遍採用之人權規章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ILO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及「世界人權宣言」(the 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所訂定。

本準則由五個部分組成。A、B、C 部分分別概述勞工、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的標準。D 部分提供有關商業道德的標準;E 部分概述能夠貫徹本準則的合宜管理體系所需的要素。

A. 勞工

供應商應依國際標準維護勞工人權並尊重勞工,且應遵循國際標準及其營業活動所在地之勞工相關法律,提供符合以下要點之工作環境:

1. 自由選擇職業

  1. 不雇用被強迫、非自願或剝削性質的勞工 (包含但不限於監獄工、奴隸或販賣人口而來)、受束縛 (包含但不限於受債務或契約束縛)的勞工。
  2. 不得以威脅、暴力、脅迫、誘拐或欺詐等手段運輸、窩藏、招聘、轉移或接收人員,保障工人在工廠內的行動及進出公司的自由。雇傭協議中不允許有替代或變更,除非這些變更是為了符合當地法律並提供平等或更好的條款。
  3. 員工可自由地隨時離職或終止其雇傭關係,如按照合同給予合理通知,則不必支付任何罰款。雇主、代理和子代理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銷毀、隱藏或沒收員工所持任何身分證明文件。

2. 青年勞工

  1. 供應商於任何階段都不得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滿 15 歲、或屬於該國 / 地區最低就業年齡或是未滿完成義務教育之年齡(三項中取其指定年齡最大的一項)。符合所有法規的建教計畫則不在此列。
  2. 18 歲以下工人不得從事有可能危險性的工作,及應禁止從事可能影響其教育需求的夜間工作。

3. 工時

  1. 工作超時必須出於自願,且應當針對超時工作,依當地法規,進行有效的管理。
  2. 員工在每週七天的工作應有權至少休息一天,除非為特殊的營運情況,但是需遵守當地之法規規範。

4. 薪資與福利

  1. 供應商支付給員工的薪資應符合所有相關的法律 , 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
  2. 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

5. 人道待遇

  1. 供應商承諾不得對員工實施或威脅實施,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肉體威脅、剥削、精神或身體壓迫、口頭辱駡、霸淩、公開羞辱等非人道行為。
  2. 清楚制定支持這些要求的紀律、政策和規程,並傳達給員工。

6. 無歧視/騷擾

  1. 供應商應提供不受騷擾及非法歧視的工作場所。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身份、 服軍役狀況、受保護的遺傳信息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雇用、培訓、獎勵、升遷、終止、退休及提供其他的就業條件上歧視或騷擾員工。
  2. 供應商需致力打造一個具有多樣性、機會平等、受到尊重的工作環境。

7. 結社自由

  1. 供應商應尊重員工結社自由,依據當地法律自由組建、加入/不加入工會、尋求代表資格。
  2. 員工應能夠在不用擔心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溝通、進行集體談判、和平集會以及拒絕參加此等活動的權利。無需擔心會受到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

B. 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必須提供員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害和疾病,以期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品質、穩定的生產以及員工士氣。供應商持續投入關注和教育員工,是發現並解決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重點。建立、維持完整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管控的作業程序、執行並持續改善健康。除此之外,供應商提供之工作環境都必須符合營業所在地相關的健康與安全法令及其他要求。

1. 職業安全

  1. 透過正確的設計、技術和管理、預防保養、安全操作,控制員工在工作場所會遇到的潛在危險(如化學、電力和其他能源、火災、運載工具、跌倒、墜落的危險或事故) 。
  2. 持續提供安全知識培訓。
  3. 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不得透過懲戒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 避免讓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接觸高危工作環境,消除或降低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方面的風險。

2. 緊急應變

  1. 供應商應評估並確認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透過緊急應變方案和回報程序將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通報、通知員工和疏散步驟、員工培訓和演練、適當的火災探測和滅火裝置、充足的逃生設施和復原計畫。
  2. 緊急演練必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照當地法律的規定實施。 (依次數多者)。
  3. 應急計畫應該包括充足且適當的火災探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的疏散通道、充足的出口設施、人員的聯繫資訊和復原計畫。盡可能地減少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損害。

3. 職業傷害與疾病

供應商應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職業傷害與疾病,包括以下:鼓勵員工通報、歸類和記錄傷害和疾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執行矯正措施以消除成因、協助員工返回崗位。

4. 工業衛生

  1. 供應商應當鑑別、評定並控制員工於化學、生物以及物理性等暴露的情形。
  2. 當無法通過透過工程技術和管理手段有效控制危害時 , 應該提供員工適當免費且有功效的個人防護裝備,教育員工使用方法,並且實施確認員工是否確實使用的機制。

5. 高體力的工作

供應商應當鑑別、評估並控制高體力勞動工作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包括人工搬運材料和重複提舉重物、長時間站立和高度重複或需用力的裝配工作。

6. 機器防護

  1. 供應商對生產機械和其他機械進行安全危險評估。
  2. 對工人所操作的生產機械、其他機械、實驗設備,應提供物理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並正確、持續地進行維護。

7. 宿舍和餐廳及衛生設施

  1. 供應商應為員工提供乾淨的衛生間設施、合乎飲用標準的飲用水、清潔的食物用餐儲備存放設施。
  2. 供應商或其勞工仲介機構提供的宿舍應當保持乾淨、安全,並提供適當且合乎法規規定的緊急出口、光源、通風、電力使用以及合理的私人空間。

8. 產品安全責任

供應商在產品從開發到廢棄的每 個階段,都要優先考慮顧客的健康及安全,並提供產品安全使用及管理方法等相關資訊。

C. 環境

供應商必需認同環境保護責任是生產任何產品不可或缺的。在經營及製造過程中,應積極主動預防並盡量減少對社區、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的不良影響,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為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供應商應透過明訂各項環境控制的作業流程並監控其執行進度,管理不使用有害環境物質的原材料,控制在設計和製造過程所產生的空氣污染、有害廢棄物、能源使用和噪音 。

1. 環境許可和報告

  1. 供應商應取得、維護、更新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 CopyRetryClaude’s response was limited as it hit the maximum length allowed at this time. Claude does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run the code it generates yet.CW請繼續完成 Edit當然,我會繼續完成 HTML5 格式的內容。這是接續的部分: htmlCopy
  2. 供應商應取得、維護、更新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 (如排放監控)、相關認證
  3. 供應商應遵照上記文件操作和提出報告。

2. 預防污染和節約能資源

  1. 供應商應在源頭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釋放以及廢棄物的產生,例如: 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增加汙染防制設備、替換材料等。
  2. 供應商應當採取措施有節制地使用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產和原始森林木材重複利用,保護資源、回收利用的策略、計畫或其他方法。

3. 有害物質

供應商應當識別、標記 和管理釋放到環境中會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之 化學物質及其他物質,並且確保這些物質得到安全地處理、儲存、運送、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及最終處置。

4. 汙水、固體廢棄物及廢氣排放管理

  1. 供應商應持續制定、維護與改善標準作業程序,以期有效管控廢水、空氣污染、固體廢棄物及噪音。
  2. 供應商應減少所有營業及生產據點的所有相關空氣污染物、有害廢棄物及噪音,排放之前按要求進行分類、常規監測、控制和處理。以符合適用的環境 法令、客戶及其他相關要求。

5.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1. 供應商應記錄工作場所內 及 企業層面的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2. 供應商應當尋求 最適且最有效的方法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和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6. 環境 物質控制

  1. 供應商應採用並持續發展削減環境衝擊的營運方式,應用環保設計原則開發所有的產品與服務,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2. 供應商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原料組成和製造過程中使用特定環境物質。

D. 道德規範

為善盡社會責任並確立市場成功定位,供應商應於所有營業活動生產地點符合該國之法律、規範、道德守則和社會大眾期待及國際公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客戶產品及服務的安全性、符合勞工法令及實務、促進公平競爭、國際間標準與保護著作權與任何形式的智慧財產權、人權宣言,供應商必須遵守最高標準的道德標準及下述規範:

1. 誠信

  1. 供應商所有商業的互動關係都應遵循最高的誠信標準。
  2. 供應商應確實地記錄所有商業、營業、管理活動的紀錄,對於造假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3. 供應商所有的 行為均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
  4. 嚴格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勒索、貪污、 賄絡、詐欺和盜用公款等行為。
  5. 供應商不應提供、接受賄賂及 / 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所獲取不當利益。
  6. 供應商應規範並有效實施相關管理程序,確保下游供應商之商業行為符合上記要求。

2. 利益衝突迴避

供應商必須避免所有導致利益衝突的行為、活動、職位安排、人員任用等 。

3. 智慧財產權

供應商應尊重智慧財產權,所有取得 / 移轉/利用的任何技術、 know-how 、專利行為應以合法的方式進行,並且制訂相關程序保護相關智慧財產權。

4.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1. 供應商之商業活動應符合公平交易法、反托拉斯法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不與任何競爭對手討論或交換產品價格資訊、行銷計畫及其他競爭資訊;不以低價利誘或任何不正當或不公平方法,阻礙任何競爭對手與第三人參與或從事商業競爭;不濫用市場地位,不與任何競爭對手或第三人有聯合定價或約定轉售價格等行為、協議或計畫;以損害特定競爭對手為目的,促使其他公司對該特定競爭對手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合、聯合或為垂直限制競爭之行為。
  2. 如有違反,供應商將面臨立即終止合作及相關法律訴訟。

5. 拒絕採購衝突礦產

  1. 供應商應制定衝突礦產政策合理地確保所製造生產的產品中所含有的鉭、錫、鎢、金和鈷的來源不會直接或間接地資助或有益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國內嚴重侵犯人權的犯罪武裝團體。
  2. 供應商應對這些礦物的採購和來源進行盡責調查,遵守飛宏科技衝突礦產採購管理政策,並提供飛宏科技其盡責調查相關資訊。

6. 身份保密

供應商應制定完整且妥善的方案,保障檢舉的供應商或員工其身份的機密性。確保其舉報的內容的保密性,制定溝通程序,使檢舉人能夠提出任何問題,並且不擔心遭到打擊報復。

7. 資訊揭露

供應商應依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商業活動、組織結構、財務狀況、績效、管理的資訊。

8. 隱私及資安的保護

  1. 供應商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隱私。
  2. 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隱私和資訊安全法律要求。

E. 管理體系

供應商應採用或建立一個其範疇與本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在設計該管理體系時,應確保:(a)符合與供應商營運和產品相關的適用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b)符合本準則;以及(c)識別並減輕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管理體系也應當推動持續改進。

此管理體系應包含以下要素:

  1. 公司承諾

    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及環境責任政策聲明,供應商對法律遵循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

  2. 管理責任

    指定負責確保管理體系實施及定期審查計畫的高階經理人和公司代表。

  3. 法律和客戶要求

    用以鑑別、監控、了解包含本準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的程序。

  4. 風險評估和管理

    供應商應制定一套程序,以鑑別與供應商經營有關的公司治理、勞工、環境、健康與安全、道德規範的風險。確定每項風險的相對重要性分級,並確實實施,確保對已鑑別出來風險之控制及其法規符合性。

  5. 績效目標

    供應商要應制定書面績效目標、實施計畫,包括對參與者為達成這些目標取得的績效進行定期評估,期提高社會、環境以及健康和安全績效。

  6. 教育訓練

    供應商應為管理階層及員工制定教育訓練計畫,落實相關的政策、程序及績效目標,滿足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7. 溝通

    供應商應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可以清楚地將相關的政策、作法、計畫目標和績效傳達給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8. 員工申訴回饋與參與

    供應商應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包括有效且無報復性的申訴機制)以評估員工對本準則所涵蓋之作法或違反情況和條件的理解程度,獲取員工的反饋或得知違反的行為,持續推動改進。

  9. 稽核與評估

    定期進行自我評估,確保符合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有關的法律法規、本準則的要求、以及客戶合約中與社會與環境責任的要求。

  10. 矯正措施

    供應商應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及時矯正在內、外部的評估、檢查、調查和審核中所發現的缺失、或是仍可持續精進之處。

  11. 文件與記錄

    供應商應制定持續可行的文件與紀錄保存程序,以確保文件記錄詳實性及規範性及合法合規性,且應顧及到妥善保護機密及隱私資料。

  12. 供應商的責任

    供應商應制定程序,及時且確實的將本準則的要求傳達給供應商,並確認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循情況。

誠信廉潔宣導

飛宏科技企業核心

誠信廉潔一直是本公司文化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一向承諾秉持誠信從事所有業務活動。

 

合作夥伴與供應商

我們公平而誠實地對待合作夥伴、供應商、貨商及分包商,不進行歧視。我們不與可能損害飛宏聲譽的公司及個人且避免和違反法律的公司有業務往來。這些法律包括當地有關環境、僱傭、安全及反腐敗的規定。所有與協力廠商的往來必須遵守法律以及飛宏的商業行為準則。我們不借助協力廠商實施任何法律或飛宏商業行為準則所禁止的行為。

 

建立商業關係前之誠信經營評估

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避免與誠信經營者交易

應避免與涉有誠信行為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商業交易,經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象有誠信行為者,應立即停止與其商業往來,並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以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飛宏科技對供應商誠信廉潔要求

1.       絕不直接或間接向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進行任何賄賂或其他不正當行為以獲取不當的利益,包括以聯營、合作、勾結、利潤分成、唆使、脅迫或利誘等方式致使飛宏集團員工有違背其職責之行為。

2.       不提供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包含但不限於現金、有價證券、非公司制式禮品、休閒或旅遊之招待、支付憑證、通訊器材、交通工具、與直接公務無關之非低價值文化用品、其他貴重物品或其他任何可另變現或交換相近價值之物品對其私人之利益輸送。

3.       不與飛宏集團員工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人進行非依公務上指定之借貸、租賃、借車、借房、經濟擔保、買賣、投資及任何非屬直接公務往來之活動。

4.       不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為賄賂的行為,不得利用代理商賄賂飛宏員工,例如通過所謂顧問公司等第三方簽署顧問合約,支付顧問費等方式,賄賂飛宏的在職或相關離職員工。

 

5.       依飛宏集團要求提供真實有效之供應商基本資料,如高級主管為飛宏集團人員之血親或配偶時,將主動以書面形式向飛宏集團聲報。不論過去或未來預計有以上情況,將主動以書面形式向飛宏集團申報。

6.       供應商應在與飛宏的業務往來過程中,堅持誠信原則,必須做到以下:

(1)    明知不符合雙方約定的品質、技術標準的產品、物料絕不提供給飛宏

(2)    絕不向飛宏推廣不符合行業發展趨勢或不符合飛宏發展方向的產品、物料而不事先告知

(3)    提供給飛宏任何形式的文件、資料、數據、陳述和口頭陳述等應保證真實、準確且無惡意捏造或篡改

(4)    嚴格遵守向飛宏做出的承諾、雙方簽署的合同、協定和備忘錄,按時提供符合飛宏要求的數量、品質之產品或服務;合理的報價,不欺詐,不做不實陳述,謀取暴利,不得串通、誘導、影響包括但不限於監理公司、監理人員在內的協力廠商於履行品質監督職責,謀取暴利,故意隱瞞應知或已知的產品或服務品質問題

7.       供應商應按飛宏要求主動申報,是否存在關聯供應商關係,以下情況下,供應商被視為關聯供應商:

飛宏現職員工是供應商的直接投資者。

飛宏現職員工,在供應商兼任職務。

飛宏現職員工的主要親屬,是供應商的直接投資者。

飛宏現職員工的主要親屬,在供應商處擔任職務。

前飛宏員工,從飛宏離職後成為供應商直接投資者或到供應商處擔任職務上述主要親屬包含:

(1)配偶和子女(2)夫妻雙方的父母、兄弟姐妹(3)以上人員的配偶。

 

8.       如有違反法律或以上事項,立即終止或解除雙方簽訂之全部或部份合約與交易,需承擔因該行為所造成飛宏集團之全部損失,並支付賄賂金額或不正當利益之二十懲罰性違約金;若其損害及違約無具體金額時,以新臺幣伍佰萬元為懲罰性違約金,飛宏集團得直接於應支付之帳款中扣除。

9.       建立反貪腐敗能力及管理體系

(1)    建立政策,由高層領導,加強員工培訓及教育,掌握實際狀況。

(2)    完備相關流程及明確責任體系。

(3)    自檢及風險預防及發生後的究責。

10.    加強自身供應商誠信廉潔管理

制定誠信廉潔相應的行為規範明確對自身供應商的各項要求;至少通過協定或其他有效方式,要求自身供應商知悉誠信廉潔要求並執行對自身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預防商業腐敗、誠信經營為主題的培訓、對自身供應商誠信廉潔遵從情況進行監控,確保及時發現問題。確保有權對自身供應商就履行協定的情況進行審查。凡遇飛宏指定供應商時,立即申報;發現自身供應商有不規範行為,立即申報。供應商就自身供應商違反誠信廉潔的行為向飛宏承擔違約責任,依據法律及協議約定向二級供應商究責。

飛宏集團舉發窗口

如果您在飛宏工作中發現任何違背誠信廉潔的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賄賂、回扣、欺詐、造假、不公正對待等問題,均可回饋給飛宏稽核室投訴郵箱:

charles_wang@phihong.com.tw

飛宏稽核室獨立運作,將對投訴人以及涉及的敏感內容嚴格保密,請附上證據、姓名及聯絡電話就會接受立案公正調查。

供應商管理政策

依「供應商管理程序」,與供應商往來前皆須進行供應商審查作業,確保
供應商供貨的品質、價格、交期、及服務之能力。為求與供應商形成一起永續發
展的合作夥伴,供應商必須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環保、人權等相關之最新規範,一起努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供應商管理政策包含:


一、新供應商評鑑:

1-1 供應商調查: 針對供應商的營運狀況、組織等各方面做初步了解。

1-2 實地或書面審查: 進一步了解供應商。


二、現行供應商風險管理:

定期針對現行供應商進行製程、環境物質、企業社會責任…等審查,並輔導廠商改善。


三、無衝突礦產聲明

絕對禁止與使用來源不明、未使用獲RBA查核認證冶煉廠的衝突礦產。


四、當地化採購

本公司一直致力於採購當地化,藉由料件採購當地化,減少物流運送過程,
減低溫室氣體排放與溫室效應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從而降低成本創造當地就業與繁榮經濟。


五、綠色採購

在商品及服務採購過程符合各項與環境有關的法律及法規要求的前提下,
鼓勵供應商及承包商以具有競爭力的合理價格提供環保產品及服務,減少
對環境造成之衝擊。


六、供應商永續承諾

基於永續發展供應商,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供應商經營管理者必須承諾:
營運業務時必須符合當地最新的法規章要求,共同負起RBA所規定環境保
護、勞工權益、健康與安全、道德規範、公司管理機制及系統之責任要求
並簽署本公司制定之相關承諾書與聲明書。

社會責任政策
  1.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1. 遵守企業生産經營中的一切法律,公司簽署的規章,並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配合來管理公司。
    2. 尊重所有人的權利,禁止有歧視行爲和強迫勞動及違法的懲罰性措施。
    3. 遵守客戶及行業道德與商業行為準則,同時根據供應商/外包商達到社會責任標準的能力,來選擇供應商/外包商。
    4. 按社會責任標準持續改善管理、規範行爲、接受外部審查和員工監督。
    5. 員工代表有權就社會責任議題與管理代表進行溝通或談判。
    6. 所有員工隨時可以取閱社會責任系統方面的資料並提出建議,且不受到任何負面的影響。
  2. 企業社會責任承諾:
    1. 維持良好的公司治理,嚴守企業道德與商業行為準則。
    2. 遵守當地法律、法規要求。
    3. 提供員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得以充分發揮工作才能,以及合理的報酬與福利。
    4. 創造公司價值,提升股東權益。
    5. 研發及製造符合HSF及環保節能產品,並落實環境管理系統,以減輕對環境的衝擊。
環境政策
  1. 環境理念:
      飛宏集團在研發、製造、銷售和服務等方面,提供全球各類型電源供應器及其相關產品,為求永續經營,將秉持企業良知,善盡地球人的職責,避免造成污染,別讓地球流淚, 飛宏承諾執行如下方針:
  2. 環境管理方針:
    1. 以規劃PLAN、實施DO、檢討CHECK、行動ACTION(PDCA)和確認CONFIRM之精神推動環境管理,減低和預防環境衝擊的產生。
    2. 以制度化管理促使環境績效得以節約能源,持續改善及污染預防。
    3. 遵守環保法令及客戶環保要求有關廢(污)水、廢氣、廢棄物、噪音、化學品、RoHS環境管理物質等必要之規定並宣導執行之。
    4. 設計及製造符合法令法規及符合環境管理物質(無危害物質HSF)之綠色產品。
    5. 定期審查環境目標及標的,公開環境成果。
  3. 宣言:
      全球共生,綠化地球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1. 遵守各項安全衛生要求、加強內外部管理之溝通。
    2. 持續改善工作生活環境、預防各類安全事件發生。
    3. 降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全力保障員工健康安全。
  • 政策說明:
    1. 企業之經營與生產,必須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及客戶與其他團體之要求。
    2.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職業安全衛生之認知,以徹底落實安全衛生責任,落實工安之各項管理活動,與維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有效運作。
    3. 持續改善工作與生活環境,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與生活環境,以降低各類不利於員工健康安全之風險,達到預防各類勞工安全事件的發生。
    4. 確保並提升公司優良形象,以達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
無衝突金屬政策

遵循 RBA (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 和 GeSI ( Global e-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 ) 對無衝突金屬的要求以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避免使用剛果及周邊國家之衝突金屬。

  1. 不採購不使用衝突金屬 。
  2. 供應商如有使用來自衝突區域的衝突金屬, 需主動告知飛宏 , 並提出改善方案 。
  3. 如違反使用衝突金屬 。 除刪除供應商資格 , 並須負責飛宏所產生的損失。
隱私權政策

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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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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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問卷調查內容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會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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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由您書面同意。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 當您在網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網站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 有利於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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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承認書 CHECK LIST
  1. 磁性元件承認書 checklist 磁性元件承認書

  2. 機構件承認書 checklist 機構件承認書

  3. 電子料承認書 checklist 電子料承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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